迷迷糊糊中,胡振华的手指艰难地动了动,后脑勺的疼痛阵阵传来,令胡振华差点儿又晕死过去。
过了许久,阳光从屋顶破损的瓦片缝隙中照射下来,落在胡振华的脸上。
暖洋洋的,很舒服。
缓了几个小时,胡振华的眼睛才艰难地睁开。
一张血盆大口!
胡振华差点被吓死。
第一眼看到的居然是锋利的牙齿!
旁边的血盆大口同样被吓了一跳,发出‘呜呜’的声音,迅速向旁边的狗洞跑去。
原来是一只小土狗。
胡振华松了口气。
“吓死老子了!”
要搁在以前,胡振华定会报复,做一锅香喷喷的干锅狗肉。
可现在嘛,还是弄清楚状况再说。
一股记忆涌入脑海,令胡振华当场死机,p点烧掉。
穿越了?
国民政府,内战?
这些倒无所谓,在网络小说极度发达的年代,什么穿越情节没看过,哪怕到恐龙世界,也不是不能接受。
“我成了一个畜生?”
大约半个小时后,胡振华才吐出了这么一句话。
‘呜呜’!
小土狗不知什么时候又溜了进来,听见胡振华的声音,受到惊吓,又顺着狗洞跑了出去。
胡振华再次被吓了一跳,他想翻身,费了好大劲,才借助旁边的杂物坐了起来。
举目四望,目光停留在身旁的一摊血迹上。
小土狗在狗洞里探头探脑,想进来又不敢。
胡振华露出一丝厌恶。
小土狗浑身脏兮兮的,瘦的不成样子,毛发枯燥无光,用一个成语形容:马瘦毛长!
不,是狗瘦毛长。
别说吃狗肉了,就是骨头都称不了二两。
胡振华恍然大悟:小土狗盯上了那滩血。
“傻狗,有肉不吃,去舔血!”
胡振华被自己的想法吓的半死。
之前躺了数个小时,小土狗居然没在自己脑袋上啃几口。
最令胡振华恐惧的是:自己的思维方式,妥妥的畜生。
不,用畜生这个词,那是对畜生的侮辱。
畜生里有好有坏,而自己的这个身体,妥妥的头顶生疮、脚底流脓,生儿子没屁眼,不,是断子绝孙。
不但对别人狠,对自己也坏的发黑,居然给小土狗出主意吃了自己。
妈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