征召兵们在冰天雪地里等了三天之后,终于接受到了来自领主骑士的命令,民兵们将要被统一编组,进行纪律训练了。
白泽将十六人一分为三,棕发卡尔带领着六人去了步兵营,他自己则带着六人去了弓兵营,红发杰米和温斯顿留下来看管辎重还有生火做饭。
贵族老爷们花了一整天,才终于将士兵们编组完成,算是搞明白了他们手中的军力配置,他们打算明天开始训练了。
两天的训练下来后,征召兵们围着篝火吃着炖菜无助而绝望的抱怨。
“他什么都不懂!”棕发卡尔郁闷至极地说。
他嘴中的这个“他”是霍华德三世老爷的第三个儿子,矮个子邓肯,臭名昭著的烂人,即便是行军打仗,还随身带着他的情妇,不是在玩弄女人就是在玩弄女人的路上。
有时候CD冷却的时候,他也会从大帐中出来,命令他的军队去森林中猎杀几只鹿,割点鹿血给他补补。
棕发卡尔所在的步兵营,因为深入丛林太过深入,撞上了正在集结的流匪,密密麻麻的营寨,哪里只有七百人?
卡尔回去报告这件事情时,请求长官派遣斥候仔细侦查敌人的动向和数量。
矮个子邓肯因为士兵们没有抓回他的鹿而耿耿于怀,心情不悦地拒绝了士兵的所有建议。
这让棕发卡尔郁闷至极。
“我的那位,倒是什么都懂!”白泽认真地说道。
只不过白泽说这话时,大家都露出了一种心照不宣的苦涩微笑。
他口中的这位,是霍华德老爷的第四个儿子,才十六岁,叫做金发皮姆,他的母亲来自格兰领,是个标准的金发格兰美人,年纪比他的爹小了20岁。
金发皮姆倒是不好色,并且知识渊博,知识渊博到无论他的骑士给他提供任何建议,他都不耐烦地表示,他才是这支军队的最高长官,你们所有人都该听他的。
他的知识来自于宴会上的话剧和小说中的演义,并且幻想着自己是拯救黎民百姓的英雄。
十六岁,确实是爱幻想爱做梦的年纪。
“为什么要这些草包来领导我们,我们这一战要输定了!”见识过流匪营地规模的卡尔,忧心忡忡地说。
白泽倒是无所谓:“领主大人觉得流匪只是乌合之众罢了,让他的儿子们来刷战绩,博一个大好前程。”
“不过,我看他多少是知道自己的两个儿子是个草包,领地真正的军队,重甲骑士和职业步兵的指挥权都在詹姆骑士手里。”
“我可听说这个詹姆骑士,可是个很硬的家伙。”
杰米啃着手上的一块兔子腿,说道:“是的,詹姆是一位真正优秀的指挥官,他参加过索姆河战役,因为指挥得当作战勇猛,国王亲自授予他方旗骑士的荣誉。”
方旗骑士,可以看做是一种莫大的荣誉,只有最勇敢最精英的骑士才有可能获得这一种虚荣,方旗骑士的授予国王与国王旗帜必须在场。
士气已经低落到谷底了。
白泽举起了杯子,号召大家碰一杯,酒令是:“祝大家好运!”
“祝好运!”
“祝大家都能活下来!”
“好运!”
……
大家一起举杯,吃饱喝足后迎接命运忐忑的明天。
晚餐后,卡尔跟着白泽一起去营地外放水,抖完之后,卡尔询问白泽:“你看起来一点也不担心?”
白泽给了他一个微笑:“没有什么好担心的,安心睡觉,只要坚守不出,我敢保证所有人都能安全回家。”
“因为真正的战场,不在我们的正面!”
当天夜晚,大家睡得并不安稳,有部分流匪趁着半夜溜进了营帐,偷走了三十多匹马还放火烧毁了将近二十车的粮食。
因此第二天一早,长官便将集训不到三天的征召兵们集结起来,像赶鸭子一样驱赶进丛林中,进行剿匪。
进了林子之后,原本还能保持阵型的步兵团就乱了起来,大家都忘了行军序列,都往一块走,走得快的挤成了一团,走的慢的又挤成了一团,走得不快不慢的又成了一团,至于说“烂人指挥官”管不管,大家连他去了哪里都不知道。
弓手更是抱怨,树林里树木繁多,弓箭在这里根本施展不开,射手营根本就不该进林子,要是进了流匪的埋伏,这些身上没有甲的弓手,两翼又没有近战步兵保护,那基本上被偷袭只能靠两条腿了。
倒是金发的皮姆十分的激动,骑着他那匹黑色的战马来回穿梭,不断地催促着他的军队走快一点,再走快一点。
再往后是真正的精锐,两名骑士队长带领着0名骑兵和200名铁甲士兵落在最后压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