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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4章 俘虏?

陆雪绾正难受着,恍惚间感到脸上湿湿的,有水擦拭的感觉,她艰难地睁开双眼,就看到千墨站在自己面前,用手帕在给自己擦脸。

“千墨。”她呼唤,声音细如蚊子,若不是此时,千墨正好站在身旁,估计也听不到。

千墨听到陆雪绾的呼唤,将手帕放下,走到马鞍旁。

“我在,是需要下来吗?”

陆雪绾点头,千墨伸出双手,扶住陆雪绾,小心将她抱下马鞍,走到旁边的大树底下,轻轻放在地上,又调整位置,让她能靠着树干。

“怎么样,有没有舒服点?”

陆雪绾点点头,尽管胃里还是有些翻腾,但比起前面的颠簸,现在已经好多了,她靠着树干,闭上眼休息。

“让我缓一下,今天马的速度也太快了,上次回琼华城,我感觉自己还可以忍受,这次真的是难受,再跑下去,自己恐怕就要晕倒了。”

千墨坐在一旁,望向不远处的白马,嘴角牵起一抹笑。

“闪电的速度可远不只如此,它是一匹良驹,能日行八百里。”

陆雪绾心下一惊,日行八百里,那能把自己颠吐了,还好自己不需要体验。

“闪电是我小的时候,偶然在马贩子手里发现的,那时的它还是一匹小马驹,由于生病,瘫倒在马棚,吃不下饲料,浑身瘦弱,就剩一张皮包裹着,身上也是脏兮兮的,看不出原来的毛色。马贩子说,这匹小马驹是他们花重金,从一个部落买来的,但到城里后,马就倒下了,他们试了好多方子,都不起效果,马驹一直恹恹的,他们都已经打算把它丢了。”

“后来呢。”陆雪绾睁开眼睛,扭头看看千墨,又看向面前的白马,连马也有如此悲惨的经历,不知道它后面经历了什么,才能长成如今这番俊俏的模样。

“后来,我向马贩子低价买了这匹马,带它回家,安置在马场,先是给它全身清洗了一遍,洗的时候,你猜我发现了什么?”千墨故意打了个岔子,询问陆雪绾。

陆雪绾又是一番仔细打量,“洗完发现马的毛发竟然是白的,额头前还有一道闪电标记。”

“扑哧。”千墨一个没忍住,笑出声。“也对,也不对。除了这个,我还发现闪电脚底的马蹄铁相当不合脚,有些小了,造成它脚底溃烂,因此整日躺着草棚,不愿进食。后面,我找人给它拆了旧的,每天给它换药,直至痊愈,然后重新制作马蹄铁,它就开始撒欢地跑,沿着马场跑了十几圈。”

“闪电十分通人性,之前我每天都会去看它,给它喂吃的,帮它理毛,后面它就不吃别人喂的,也不让别人靠近半步。要是我哪天忘记没去,它宁愿饿着,所以我每天忙完,第一件事,就是去给它喂饲料,洗澡,跟它谈心。每次我跟它聊天,它就安静地站着,像一个老朋友,耐心地听你述说,感受你的欢喜,偶尔它还会用脑袋来蹭蹭你。”

“再后来,我要离开家了,告别的前一天,我跟它说了很多的话,告诉它我要走了,让它要学会适应别人,不要等我。谁知,第二天,我刚走出家门,它就冲出马厩,一路冲到我边上,用头一直拱我,让我骑它。因此,闪电就一直跟在我身边。”

陆雪绾听完千墨的叙述,内心不由对闪电升起佩服,一匹马都能记住帮助过它的人,从而一直陪在他身边,不离不弃。

“闪电真是我见过的,最聪明的马。”

“是的,它很通人性,很多事,跟它说一遍,它就能记住。让它送信,只要它之前去过那里,就能给你送到。好了,天色不早了,你闭眼休息一会儿。”

陆雪绾闭上眼继续休息,千墨抬头看看天上的启明星,那是回家的方向,也是自己努力想要改变的地方,但愿一切都来得及。

“喔喔喔。。”不远处的村庄,公鸡开始打鸣,叫醒熟睡的村民,开始一天的劳作。

陆雪绾揉揉眼睛,刚一睁开,就看到一张放大的脸,正对着自己眨眼。陆雪绾吓得一下从地上蹿起,弹跳出两米之外。

“你这人,怎么大清早就吓唬人?”

千墨听到动静,也睁开双眼,就看到一名女子站在身前,赫然就是清风寨的大当家,她已经脱下昨晚的大红嫁衣,身上穿着简约的常服,昨晚盘起的秀发也已经放下,随意挽起,别在脑后。

“不知大当家这一大早,就出现在我们面前,有何指教。”

大当家扭头,扬起下巴,看向远处的山顶,露出一丝捉摸不定的微笑。

“当然是来作一名合格的俘虏了。”

“俘虏?”陆雪绾一下子又跳到大当家面前,伸手在她面前不断摇晃。“你在开什么玩笑,哪有自己送上门的俘虏,再说,我们现在已经出了山寨了,不需要俘虏了。”

大当家按下陆雪绾摇晃的手,拍拍手背,示意她安静。

“可是你们还要赶路啊,只要赶路,就要路过山脉,路过山脉,就有可能被清风寨打劫,所以,你们才要抓我这个大当家,作为俘虏,威胁清风寨的众人。”

陆雪绾此刻已经反应过来,对面这个女人就是赖上他们了,想借他们的手,刺激昨晚的男子。

“大当家自动送上门,恐怕并不是想送我们赶路,而是另有其意吧。比如,昨晚的男子。。”

“什么男子,我才没有。”大当家当即接话,阻止陆雪绾继续诉说。“我就是在山上待腻了,想下来透透气,顺便自降身份,给你们做一回俘虏,让你们轻松过山。”

陆雪绾翻起白眼,轻叱一声,不再接话,既然她自己想做俘虏,那就暂时带上她,等过了清风寨的范围,再把她甩了。

“走吧,我们先去找言伯。”千墨起身,拾起石头上的帕子,放进衣袖,又牵起不远处吃草的闪电,朝陆雪绾呼唤。

陆雪绾当先一步,朝大当家冷哼一声,带着千墨朝不远处的村庄出发。大当家一看两人自顾自走了,也抬脚跟上,现在她就是个跟屁虫,他们俩到哪,自己就到哪,直到那个人来找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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