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下来,审讯依旧。
李家宅的赃物被启回,齐科长不再打酱油,一顿操作猛如虎。
不管真相如何,反正保密局的结案报告是这样的。
胡犯振华,原保密局魔都站行动处二队组员,在二郎镇宋守义案中黑吃黑,获赃物若干,明细另附,德行败坏,枉为革命军人,即日起逐出保密局,永不续用,并移交军事法庭。
至于王翠翠的事情,只字未提。
换了一个监狱,老胡终于不再挨揍,伤口也被处理过,要恢复可不容易,尤其是后脑勺和胸口,没几个月别想复原。
就凭保密局的结案报告,按照民国法律,估计要判三、五年。
在这里,老胡不得不感谢老王手下留情,要是把王翠翠的事情写上,老胡估计会被直接枪决。
有这个结局,知足吧。
谁让宿主埋雷太多那。
很快,开庭了,法官巴拉巴拉说一堆,老胡没大听懂,魔都话还得适应适应才行。
就只听懂一句:判你有罪!
完事后,法官退席,法警离去。
老胡有点懵,空荡荡的法庭就剩下自己,连手铐脚镣都被取走了。
有罪不判刑。
民国的法律很奇特呀!
老胡不敢离开,生怕是陷阱。
越狱可是要挨枪子的。
一连等了两个多小时,下一个庭审要开,老胡被赶了出去。
老胡:¥5
他的心情很不错,想大呼一声:民国万岁。
趁着王处长没反应过来,跑个路先。
既然到了市区,那必须坐火车,邮轮就算了,太扎眼。
胡振华随手拦了一辆黄包车,“去司南巷”
都说狡兔三窟,老胡也不例外,在司南巷,有一个秘密据点,里面藏了些钱和一把手枪、几套换洗衣物,还有保密局行动队的证件。
这是前任给老胡仅留的福利,印象中应该还有一处,只是记不得了。
黄包车停下,老胡看到几个最不想看到的人:于兵、赵志、郭大虫。
至此,行动队四大败类聚齐了。
于兵大喊,
“华子,怎么才回来,都等你半天了!”
这句话,胡振华听懂了,因为于兵说的不是魔都话。
老胡在心里问候那渣滓十八代祖宗,你还能再坑一点吗?
自己的秘密据点,就差他妈的自己不知道了。
胡振华下车准备向于兵借点钱,先把车费结了。
谁知拉车的看见于兵扭头就跑。
于兵还不乐意了,骂骂咧咧,“狗日的跑的倒是快,哥几个的孝敬还没给那!”
老胡也不想说什么了。
魔都市民不容易呀。